春節假期,走親訪友、聚會飲酒頻次增加,出行安全不能忽視。近日,市公安局交管總隊高速公路第二支隊云陽大隊在云陽收費站開展夜間執法檢查時,就依法查處了一起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

民警在對一輛渝B牌黑色小型轎車例行酒精呼氣測試時,排查出該車駕駛人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隨即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駕駛人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為103mg/100ml。后經檢測,王某血樣中乙醇含量為97.1mg/100ml。
經查,駕駛人王某于2024年因酒駕被查處,駕駛證已被依法吊銷。駕駛人王某稱當晚在開州吃晚飯時,喝了大概二兩白酒和兩瓶啤酒,抱著僥幸心理,又一次以身試法,飲酒后無證駕駛機動車回云陽,沒想到被交警查處。
駕駛人王某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依法辦理中。
交警提醒
酒精會影響駕駛人判斷力、反應力與操作能力,夜間駕駛時風險更會加倍,極易引發追尾、逆行等惡性事故。請廣大駕駛員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切勿以身試法。
云陽報第20200806期
